北京大学法律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邓峰
编者按:12月7日,深圳市法学会、前海管理局、罗湖法律文化书院和我蓝海法律中心联合举办“建设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的理论与实践”专题会。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以及北大、人大、清华、北师大、中青院、香港大学等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共济一堂,为前海的法治发展献计献策。为此,我蓝海法律中心将以微信形式陆续推送有关专家的发言,与广大朋友分享他们的真知灼见。以下是北京大学法律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邓峰的发言全文。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非常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交流关于前海法治建设的想法。上午和各位去前海合作区考察,在前海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北大法律研究经济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和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一直都有一些互动合作关系,就如何推动前海的法治发展有过多次的交流讨论,就这个问题,我的想法可以归结为一点,那就是地方经验就是中国的经验。
我想说的第一点是,地方经验,然后把它凝结成为全国的经验,自下而上的探索,从放权让利到先试点、再改革、再总结,这是小平同志开始就确定的一条最重要的中国改革成功的经验。这个经验不光保证了中国过去在前三十年里,能够在很多的经济政策、经济制度上形成新的创新,带来增长的红利,并且在世界范围内这条定律也是成立的。一个地区要发展自己的产业,升级自己的产业,能够成为一个很重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新的皇冠上的明珠,必然需要吸引其他的企业家,吸引各方面的人才一起竞争。当这些竞争出现的时候,它就会面临内在的系统性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求,这时候就出现了监管。监管的过程总会出现监管不足,或者是监管过度。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地方有多个试验区,这些试验区之间相互形成竞争关系,从整体上说,就会帮助国家有效地寻找到监管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平衡点。如果是由地方政府做的这些试验区,对整个经济增长来讲,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意义就是,地方政府更为接近那些生活和经济的需求者,他们会更加看重企业家精神,他们会更加看重产业在地方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而中央政府会更多地考虑系统性风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侧重于维护整个政治经济体制的稳定。所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相比,在对地方经济的角色上面,他们并不具有更好的优势,这个叫做竞争规制的理论,其实就是小平同志所提出来的先试点、再总结,然后推广成为全国的经验,这是我国三十年来非常重要的发展智慧。
第二点,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前海合作区,前海的定位是服务业,而高端的服务业,主要是金融、证券,保险、精算、会计等等这些涉及法律、经济、与资本市场息息相关的服务。这些服务和其他服务有很大的不同,比如说一个会计师的工作,需要一个很好的会计师准则;一个金融产品的服务,需要一个设计完美的金融合同,乃至于相应的公开透明的披露程序;一个证券产品的设计同样需要面临这样一系列复杂的合同、复杂的监管体系,这和搞一个以商品开发市场为主的开发区是不同的。所以对于前海来说,法治建设就变得尤为重要。如果你要想做一个比较高端的、服务型的、更有国际竞争力的与金融、证券有关的服务,在法律上的要求是很高的。我们看到前海已经做了很多的尝试,包括跨境的贷款等等这方面的业务,但我想说的是,光有这些还不够,“法治示范区”是一个非常具有意义的概念,我们应该称之为法治特区。如果我们把上述两点加到一起去,能够把前海变成一个法治特区,那就意味着我们在前海可以更加大胆地在公司、资本、证券、金融这些领域里面能够有更多的、更根本性的制度创新。允许企业家,允许其他地方的人到这个地方来投资,来尝试,允许他去闯,那么我们这样的一个特区的真正的法治的特点就能表现出来。而我们现在的金融监管、证券监管、银监会、证监会等等,很大程度上就变成一种行政分割式的监管。我们从1998年以后,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整体的法治体系,整个立法权限全部都上升到了中央。中央在制定这些法律的时候,被各个部门行政立法主导,而这些监管的纵向部门对创新的权限放得并不够。所以我觉得回到前海这样一个“法治示范区”,既然总书记给了你们这样一个口号,你们就应该旗帜鲜明地把它提出来,这是一个法治的特区,我们要在这里作最重要的金融产品创新、证券产品创新、资本制度改革,要在新的企业形式上,包括新的贸易形式、新的公共产品的提供方式等等方面作出探索。在这些方面,我认为可以争取更多的立法权限。作为一个法治示范区,中央应该给予前海足够的权限去做更多的创新,只有这样前海才能取得发展的优势,才能将已经取得的优势持续下去。
第三点,我们看到,在目前的前海合作区里面已经有很多的创新,其中非常值得注意的一条就是,前海现在的管理模式是交给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管理局,这样一个中间型的机构,而且有很多其他的跟政府部门对口的一些机构,现在有一点采用行业管理的方式,或者说社会中间组织、专业组织来进行管理的方式,这说明我们深圳市在改革的时候,已经看到了未来的发展趋势--由中间层组织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我想说这个是符合我们从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以来的公私合营PPP的模式,这已经足够看得出来深圳有决心把这些职能交给这样独立的机构完成。提醒需要的是,除了类似于PPP这样一种模式以外,还有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在未来前海合作区可以考虑完成的,我把它称之为BBB(Better Business Bureau)类似于美国的管理机构,要引导更好的商业行为,引导更好的公平竞争,引导更好的活动。换句话说,当我们去成立一个服务区,要求有一个更灵活的机制,去服务于企业的时候,我们也同样注意到这需要一个有效的监管,为整个系统性风险考虑更多。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保持长久吸引力。
以上就是我和大家分享的三点感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