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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集萃】丘征 粤港律师公证业合作发展与前海现代法律服务创新

来源:  日期:2014.12.18 人气:346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邱征

编者按【12月7日,深圳市法学会、前海管理局、罗湖法律文化书院和我蓝海法律中心联合举办“建设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的理论与实践”专题会。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以及北大、人大、清华、北师大、香港大学等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共济一堂,为前海的法治发展献计献策。为此,我蓝海法律中心将以微信形式陆续推送有关专家的发言,与广大朋友分享他们的真知灼见。以下是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丘征副巡视员的发言整理稿】

同志们、朋友们:

很高兴来到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深圳参加这次会议。这次会议以“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理论与实践”为主题,探讨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的有关问题,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前海乃至深圳的法治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粤港律师公证业合作发展与前海现代法律服务创新的问题谈谈想法和体会。

法律服务领域是粤港交流合作的重要领域,律师公证业合作发展是粤港合作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香港回归祖国以来,在中央的有力领导下,内地与香港法律服务业的交流合作日益密切。2003年,内地与香港特区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内地与香港法律服务业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建立和发展了更紧密交流合作关系。目前,两地已经签署CEPA的十个补充协议,陆续出台一系列涉及法律服务领域的对港开放措施。这些开放措施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两地律师业的交流与合作,在互利双赢的基础上共同提升了法律服务能力,为内地与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2011年内地与香港签署CEPA补充协议八,明确提出进一步密切内地与香港律师业的合作,探索完善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以来,两地着眼于共同提升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交往合作,助推内地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服务水平,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探索密切律师业交流合作的方式和机制。今年8月,《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试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内地与香港律师业的交流合作进入了新的阶段。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其中深圳前海被列为开展合伙联营的三个试点地区之一。上个月,广东省司法厅已经批准设立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等3家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政策得以正式落地。我们相信,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将改变过去简单、有限的业务合作模式,减少法律服务的环节和成本,进一步提高竞争力,提升律师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真正密切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明确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和新举措,明确了法律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路径,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服务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目前,我国律师已有26万多人,律师事务所达2万余家。从数量上看,我国已经是律师大国,但要把我国从律师大国建设成为律师强国,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还需要我们立足于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围绕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服务层次和水平。加强粤港律师公证业交流合作,推进前海现代法律服务创新,就是发展律师等法律服务业、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在深圳的重要实践。

深圳是我国首个经济特区,一直走在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前海则是“特区中的特区”,肩负着建成基础设施完备、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成为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新的标志性区域的重任。前海作为国家首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要发扬特区人“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敢于“吃螃蟹”,落实好国家给予的“比特区还要特”的先行先试政策,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人才优势、管理优势和政策优势,着力推进前海现代法律服务创新,努力把前海建设成为法律服务工作改革的试验田、优质服务的引领者、高效管理的示范区。

一是要推进服务创新。法律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服务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创新服务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的同时,促进法律服务业自身又好又快发展。要创新服务领域,切实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创新服务等为重点领域,依法介入推进金融领域创新合作、深港资本市场合作、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为打造区域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发展港口航运配套服务等提供法律服务。要创新服务模式,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优化衔接法律服务流程,构建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要推进制度创新。发展现代法律服务业,制度创新是关键。要完善联营制度,及时调研、评估和解决内地和香港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两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要创新服务制度,用足、用好CEPA框架下的现有制度安排,探索创新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与国际法律服务相适应的制度规则体系。要创新人才制度,高起点、高标准引进高素质律师人才,打造一支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律师队伍,为推进前海现代法律服务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要推进管理创新。管理出效率,管理出生产力。推进现代法律服务创新,需要根据法律服务运行规律,创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模式,丰富管理知识。要发挥管理示范作用,学习香港律师业的先进管理经验,集聚高端管理人才,在战略管理、知识管理、信息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分配机制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要健全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流程,增强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转变。要强化质量管理,实施业务内控,确保律师诚信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

四是要推进交流与合作模式创新。前海既是粤港合作区,又是服务业创新区。推进现代法律服务创新,前海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要充分利用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借鉴香港法治建设有益经验,创新交流合作模式,促进两地法律服务业共同发展。目前,内地与香港法律服务业的交流合作具有良好的基础,已有65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了代表处,其中31家集中在广东,前海也已设立了3家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两地律师业要秉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理念,加强交流合作,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具备创新服务能力、能够为粤港合作发展提供综合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公证业也要进一步密切与香港委托公证人的交流沟通,增进相互了解,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公证法律服务,为内地与香港的民事经济交往保驾护航,促进两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同志们,朋友们,前海开发开放是深圳经济特区发展的新契机、转型升级的新推力、改革开放的新起点、粤港深港合作的新平台。前海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面临着良好的机遇。我们相信,前海法律服务业一定能够把握时代脉搏,抓住历史机遇,加快发展建设,为服务我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建立更加开放经济体系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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