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9年10月26日,由广东省司法厅主办,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承办,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协办的“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在深圳南山成功举行。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局长罗厚如发表致辞。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局长罗厚如在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上发表致辞
尊敬的梁爱诗女士,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本届座谈会的主题是“推动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 共创法治化营商环境”,这对于加强粤港澳法律界和调解实务界交流协作、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跨境商事争端多元化解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因公务不能亲自参加,我受刘振宇副部长委托,我们对本届座谈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主办方的盛情邀请和周到安排表示衷心的感谢!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路径。《纲要》明确提出:“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国际仲裁中心,支持粤港澳仲裁及调解机构交流合作,为粤港澳经济贸易提供仲裁及调解服务。”
调解在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契合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处世原则,历来深受中国人民欢迎,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根据新的“三定”方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以及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均由内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今年5月,司法部召开了首次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内地各类调解中,人民调解发挥了基础性作用,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矛盾纠纷已突破千万件,调解成功率96%以上,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商事调解因为它非对抗性、专业性、保密性、便捷性等特点,在化解商事争端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价值,受到广泛关注和积极运用。8月初,《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在新加坡开放签署,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商事调解达成的普遍共识,必将有力推动调解在国际上的推广和运用。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全面推进,有关投资纠纷和商事争议将会越来越多,这为商事调解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等一会,将举行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可以说恰逢其时。
借此机会,我提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组织和平台建设。司法部大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组织的发展,我们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支持粤港澳三地协商共建统一的调解平台,积极开展跨国(境)商事争端的调解,打造国际商事调解品牌,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
二是完善粤港澳商事争端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粤港澳三地联合调解、委托调解等工作机制,研究规范大湾区商事调解员资质、准入标准和商事调解程序规则。根据当事人需求,积极拓展大湾区商事调解工作领域,提高商事调解服务水平,增强商事调解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将具有法学、经济学、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吸纳到调解员队伍和调解专家库中,为大湾区商事调解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
三是加强粤港澳商事调解交流合作。粤港澳具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调解各具特色。希望粤港澳三地加强交流合作,通过共同举办调解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在商事调解宣传、调解员培训、调解理论和实务研究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强对商事调解自身特点和规律的研究,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的调解制度。积极参与国际商事调解规则的制定和国际商事调解实践,积极宣传和推广中国商事调解,讲好中国调解故事,全面提升中国调解形象。
最后,预祝本届座谈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