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份有关域外法查明制度的全景观察报告《2014-2023:域外法查明制度发展十年观察》于今日发布,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为报告撰写了序言,全文如下:
序 言
张文显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加强涉外法律工作”,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十年间,我国的涉外法律工作不断发展,涉外法治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值得肯定和书写。
域外法查明是涉外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专门规定“建立健全域外法律查明机制”。虽然域外法查明是国际法当中一项传统的机制,但其在中国得到长足发展还是近十年的时间。前海作为中央确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率先通过特区立法,对“法律查明”制度做出了规定。2014年,全国首个提供法律查明服务的专业机构“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后更名为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成立,标志着中国域外法查明的专业化常态化服务正式启航。
在十年间,随着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全面推进,法律查明事业也迎来了“春天”。《2014-2023:域外法查明制度发展十年观察》以宏观的视角,微观的笔触,从体系建设到制度构建,从程序设计到实体应用,从诉讼领域到非诉合规,从由当事人提供到第三方查明机构服务,系统总结我国域外法查明制度建设路径,呈现了域外法查明制度发展全景。报告还选取了域外法查明服务的典型案例,以实例展现域外法查明多样化的应用场景。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域外法查明服务不仅可以帮助实现司法中域外法的准确理解和适用,也为公、私领域研究国际通行规则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更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提供有力的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我们通过域外法查明制度这个“小窗口”,可以看到国家涉外投资和贸易的繁荣发展,也可以看到涉外法治建设专业化、国际化、精细化的发展路径,还可以看到国际法律合作与斗争的复杂性系统性趋势。我相信,在国家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战略的背景下,域外法查明制度及相关创新服务将为涉外法治建设的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有感于此,特为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