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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各方合作,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服务与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刘贵祥专委致辞祝贺第二届前海法智论坛召开

来源: admin 日期:2017.12.12 人气:387 

2017年11月10日,以“‘一带一路’之东盟投资:法律政策与争议解决”为主题的第二届“前海法智论坛”在深圳麒麟山庄顺利召开。

本次活动得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单位的支持,由“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和深圳市法学会主办,由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和国际商会共同承办。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文显,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张勇健,司法部研究室主任范履冰,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李华楠,司法部研究室主任范履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钟健平,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国营,以及来自东盟的泰国最高法院大法官Nopporn BHOTIRUNG-SIYAKORN(诺鹏·波提轰席亚空),新加坡最高法院大法官Chua Lee Ming(蔡利民)等出席了论坛。

以下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的发言全文: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

在全党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举办第二届前海法智论坛暨全国涉外审判培训班,意义重大。在此,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论坛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一带一路”建设是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建设,需要全社会以及国际社会共同参与,共商共建。同样,“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律实务部门、法学研究部门,以及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通力合作,需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和地区法律界密切协作。第二届前海法智论坛汇聚了中国和东盟国家法律界人士,共商“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服务与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借此机会,我想就中国法院加强与有关方面合作,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谈几点建议。

一、希望继续加大与中国法学会、司法部等部门合作,共同推进法律服务和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的成立得到中国法学会的大力支持,王乐泉会长、张文显副会长亲自出席了成立仪式。最高人民法院也全力配合中国法学会主导的各项工作,作为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接待了历届参加中非法律人才交流的学员,积极支持中国法学会发起的中非特色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在发挥公证制度的作用、开展律师调解试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方面联合发布了多项规定,共同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也得到了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希望继续加强合作,共同形成合力,为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希望继续加大“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和保障的国际、区际合作。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国际司法合作,已经举办了两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还举办了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前不久在敦煌举办了丝绸之路司法合作国际论坛。在第二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上,中国法院提出民商事判决承认和执行的“推定互惠”原则,这是互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创新,得到与会各国一致赞同。目前,中国最高法院与新加坡最高法院正在就签署《关于承认和执行民事判决的备忘录》进行积极磋商,出席今天会议的新加坡最高法院蔡利民大法官为此做了很多努力,在此深表感谢。这次论坛专门设立了投资东盟的主题,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欢迎来自泰国、柬埔寨、新加坡、马来西亚、老挝、缅甸等国家的嘉宾!希望今后继续加强法院间的交流合作,特别是在涉及“一带一路”建设争端解决机制、查明外国法、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以及司法信息交换等方面,研究探索更加有效的合作机制。

在区际司法合作方面,最高人民法院首席大法官、院长周强率代表团参加了9月在香港举行的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的代表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为两地研究签署涵盖更多类型民商事判决的框架安排奠定了基础。这次会议邀请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的黄惠冲专员,欢迎您的到来!

三、希望继续加大与律师协会、仲裁、调解、公证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自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案量激增,目前全国法院每年受理案件1800多万件,今年将突破2000万件,案件压力很大,人民法院非常愿意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 2016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同时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今年10月,与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在仲裁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发布了《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归口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实行归口办理制度,另外还有几个仲裁方面的司法解释预计不久也要出台。这些工作,都是希望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纠纷解决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将纠纷有序分流,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我们正在研究建立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更大作用,满足当事人多元解决纠纷的需要,吸引更多“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当事人选择在中国解决争议。

四、希望继续加大与有关科研院所、研究基地的合作。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设立了11个研究基地和4个外国法查明研究基地,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就是其中一个外国法查明基地。另外广东、上海等地的法院也分别与当地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查明外国法的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强法院内外信息共享,密切与各大科研院校、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充分整合研究力量,发挥智库功能,发扬“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合作、和谐包容”的精神,通过共同研究、联合调研、举办论坛、开展研讨等多种形式,加强理论和实践的互动,共同为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贡献力量。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嘉宾、各位同仁的到来!感谢主办和承办此次论坛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国际商会(ICC),以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为论坛顺利召开所做的大量工作!预祝论坛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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