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由深圳市法学会、罗湖(法院)法律文化书院、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中心共同主办的"深圳法治论坛"2016收官之作圆满成功。著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以“民法典编纂视野下合同法总则的完善”为题作了精彩演讲,并对观众提问进行了权威性的解答。来自法律界、企业界的四百余人参加了活动。
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执行理事长肖璟翊主持论坛
深圳市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梁增昌致辞
名家会聚、紧贴时事、立足深圳,放眼全国,深圳市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梁增昌在致辞中归纳了“深圳法治论坛”的三大特色。开办两年多来,“深圳法治论”坛坚持“权威、热点、实务、互动”的定位,赢得各界的广泛欢迎。梁增昌期望,论坛各主办方通力合作,在2017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争取更多的主体,为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
王利明教授作主题演讲
“合同法是一部交易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王教授强调“市场经济在不断发展,我们合同法也要不断与时俱进,所以很多内容在今天我们制订民法典背景下也应该不断完善、不断发展,这样才真正体现法律的与时俱进的精神。”
王利明教授认为,应当协调好合同法和民法总则的关系,充分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和组织经济功能,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解除等方面加以完善。王利明教授主张,在合同法中应当规定情势变更制度,协调不安抗辩和预期违约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违约责任规则。
讲座结束后,王利明教授就听众关心的合同法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互动气氛热烈。对于王利明教授干货十足的分享,有听众直呼过瘾,表示收获良多,期待深圳法治论坛精彩继续。
嘉宾人气爆棚,现场座无虚席
分享干货十足,听众直呼过瘾
主办方代表与嘉宾合影:王利明教授(居中)、深圳市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梁增昌(左三)、罗湖区人民法院党组织书记、院长李久祥(左二)、市法学会副秘书长郝治(左一)、蓝海中心执行理事长肖璟翊(右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龙光伟(右二)、蓝海中心副理事长李磊明(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