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专业调解组织的独特优势,5月22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坪山法院”)与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蓝海中心”)共同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备忘录》。
坪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少雄和蓝海中心理事长李茁英分别在《合作备忘录》上签字。
《合作备忘录》中,双方共同确立合作运行模式、明确日常工作形式、设立调解经费保障,通过搭建专业化特色调解合作交流平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
签约仪式上,戴少雄副院长介绍了坪山法院自成立以来,积极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推进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的建设。蓝海中心理事长李茁英介绍了蓝海中心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域外法律查明+国际商事调解”全新模式的实践探索和商事调解在专业化和科技化等方面的特色。
戴少雄副院长还带领蓝海中心一行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法庭等办公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