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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评估员名录

中立评估员简介

张月姣

我国著名国际经济法专家,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和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项目(IADS)主任。曾在多边开发银行担任高级法律顾问和局长等职务达12年。历任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以及国际发展法学院董事会成员,以及首个中国籍WTO上诉机构大法官。作为法学教授在多所国际知名院校任教多年,如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国南特大学、香港大学等。同时,她是国际商会(ICC)、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仲裁委员会)(BJAC)的仲裁员,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主席指定的仲裁员。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原常务副校长,主要从事法学方法论、民法总论、商法理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领域的研究。承担了《物权立法研究》、《中国民法典体系和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疑难问题研究》、《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等一系列在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领域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课题研究工作。作为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十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许多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讨论和修订工作,并担任《民法典》的重要编纂成员。先后被评为“2006中国十大教育英才”、“2007 CCTV中国年度法治人物”。2019年12月14日,荣登2019“年度影响力人物”榜单,获“年度法治人物”称号。2020年12月,获得“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


黄进

我国著名国际私法学者,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是1949年以来中国大陆第一位国际私法学博士学位获得者。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学,旁及国际公法与比较法学,尤其是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法、区际冲突法、国际商事仲裁和中国国际私法。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理事会副理事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同时他还担任常设仲裁法院(PCA)、巴黎国际仲裁院(CAIP)、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仲裁委员会)、韩国商事仲裁院(KCAB)仲裁员。其曾任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心(ICSID)仲裁员。


吴汉东

我国著名知识产权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文澜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基地、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主任,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小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咨询专家等。2009年、2011年两次被评为“年度十大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并于2009年、2011年两度被英国《知识产权管理》(MIP)杂志评为“全球知识产权界最具影响力五十人”。


蒋惠岭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特聘教授。中国商事调解合作机制主席。1987年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33年中先后在研究室、办公厅、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司改办、国家法官学院任职。先后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美国耶鲁大学、台湾“中央研究院”等学术机构作访问学者。曾主笔或参与了人民法院第一至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的起草工作,并亲自承担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司法公开制度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职业保障、法官职业道德等多个司法改革项目。


朱文奇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国际人道法研究所所长,欧洲法研究所所长。曾任我国外交部外交官和联合国官员,是国际刑事法庭唯一的中国籍检察官,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在国际司法机构出庭并进行法庭辨论的中国法律专家。现兼任世界著名的国际人道法刊物《国际红十字评论》(瑞士日内瓦)编委、世界国际检察官协会(荷兰海牙)成员、哈佛战争法(空战法规则)起草委员会专家成员、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亚洲国际法学会执行理事、中国红十字会理事等。


邓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企业公司法、经济法总论、法律经济学。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外法学》杂志责任编辑。中国商业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交通运输部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市场监管总局合同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小投资者保护服务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商会法律委员会委员,并为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交通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国家机关担任咨询专家等。


叶渌

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包括国际商事仲裁等跨境争议的解决。任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ICCA)咨询委员会委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仲裁院理事会理事、国际律师协会(IBA)一带一路分会主席和亚太区域论坛资深副主席。曾代理中外客户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等国内仲裁机构的仲裁案件,并曾大量代理中国客户在斯德哥尔摩商事仲裁院(SC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AAA)、国际商会仲裁院(ICC)等仲裁机构的国际仲裁案件。国际仲裁界最有代表性的中国律师之一。


陶修明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主要执业领域为金融和资本市场以及商事争议解决。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ICC仲裁委员会委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吉隆坡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等机构担任仲裁员。同时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下属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和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专家成员、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曾任NAFMII金融衍生品前三届专业委员会委员,国际掉期及衍生工具协会(ISDA)下属文件编制、担保及法律和监管等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唐功远

君泽君(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商事争议解决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国际仲裁和商事诉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大韩商事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员和调解员。曾任IBM公司高级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与谈判、公司法务管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跨境争议解决等方面形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系统经验。


楼仙英

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知识产权事务,包括知识产权商业化和许可、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和争议解决,以及国内外专利商标申请。在机械与电子工业、飞行器与航空、能源、新材料、钢铁与合金、半导体制造及设备、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健康管理、食品和快速消费品工业、化学与医药产业等具有20年以上工作经验。国际许可工作者协会(LES)中国分会理事,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AIPLA)、国际商标协会成员(INTA)以及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的会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会员及上海商标协会代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牛文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日内瓦证券公约》外交大会新兴市场委员会联席主席、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理事及商法学会理事。长期从事证券法律专业工作,曾参与《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一系列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等重大立法活动;曾代表中国政府和ACG(亚太中央存管机构协会)参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的《中介化证券实体法公约》的谈判、磋商和文本草签工作;参与了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大部分业务规则的制定工作,熟悉证券市场前后台业务。


陈胜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先后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从事创新业务监管、金融业立法、行政处罚、法律顾问、外资金融机构监管及资本项目管理工作。参与过多部公司与金融法规文件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以及内地多个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时也是巴黎国际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及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等多家境外仲裁机构的仲裁员。


肖璟翊

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执行理事长,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院长。中华司法研究会会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调解员、北京外国语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亚太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历任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担任院长的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是司法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研究基地”。其参与创办的“蓝海域外法律查明平台”系国家级域外法律查明平台,曾入选广东自贸试验区首批制度创新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


李茁英

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长,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吉林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常务副理事长,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先后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研究室副主任。


李磊明

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与商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调解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吉林大学法理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历任深圳市法学会秘书长、市委政法委二级警督,深圳大学法学院六级职员,龙岗区法院房地产庭庭长、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华商银行总行信贷管理部经理。


谢丹夏

清华大学社科学院经济所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研究员,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博士、哈佛大学公共政策硕士、杜克大学计算机硕士。曾任职于美国著名智库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的实证分析、法律经济学。曾参与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反垄断法》修订经营者集中部分课题研究。


王勇

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长聘副教授,中国商业史学会副会长,国家发改委国有企业改革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监管总局反垄断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的实证分析、法律经济学。曾参与交通部2016年重大研究课题组织创新与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研究、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反垄断法》修订经营者集中部分课题研究。


郭小莉

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研究部部长。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s, Journal of Politics, InternationalInteractions 审稿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民商法硕士,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政治学博士。曾任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政治学系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的实证分析、法律经济学。曾参与交通部2016年重大研究课题组织创新与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研究、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反垄断法》修订经营者集中部分课题研究。


杨良宜

独立仲裁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名誉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丹麦哥本哈根波罗的国际海事协会(BIMCO)文件委员会副主席、新加坡海事仲裁员协会(SCMA)常务委员会成员、马来西亚吉隆坡仲裁中心(KLRCA)国际咨询委员会成员以及韩国商事仲裁院(KCAB)国际仲裁委员会成员。曾任亚太仲裁组织(APRAG)主席、法国巴黎国际商会国际仲裁庭(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香港代表、英国特许仲裁员学会(CIArb)东亚分会主席。


麦业成

中国香港执业大律师,就职于张奥伟爵士大律师事务所。在公司法和商业纠纷、合同纠纷、土地物权、国际贸易、专业失当、宪法及行政法等领域拥有 30多年执业经验。历任香港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香港行政上诉委员会副主席、牌照上诉委员会副主席,建筑物上诉委员会主席、税务上诉委员会、大律师公会内地事务委员会主席、大律师公会内政策及计划会主席、保险业咨询委员会委员等机构公职。获委任为英国、马来西亚、香港、上海、深圳、济南等多个地区仲裁委仲裁员。


廖玉玲

中国香港执业大律师,就职于张奥伟爵士大律师事务所,香港大律师公会调解委员会原主席,香港司法机构调解工作小组、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会员工作小组成员。英国特许仲裁员学会院士、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认可调解员和认可评核员、英国 CEDR 及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国际商事联合调解庭认可调解员。兼任香港牌照上诉委员会主席、香港税务上诉委员会副主席、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主席、行政上诉委员会副主席及旅游业监管局纪律委员会主席。


文理明

中国香港执业律师,李伟斌律师行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商业及与建筑有关的本地和国际仲裁、诉讼,商业合同,合资合同,建筑及工程合同,股份买卖,金融和投资交易、国际货物买卖、电讯设备、重工业设备以及生产线的国际买卖,经销权,产品责任和强制执行担保文件。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深圳国际仲裁院 (SCIA)的仲裁员。兼任税务上诉委员会委员和《建筑物条例》上诉审裁团主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理事会成员、国际商会–香港(仲裁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香港律师会的专业水平及发展常务委员会、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风险管理教育评审附属委员会及仲裁委员会的会员。


陈庆辉

中国香港执业大律师,就职于柏承大律师事务所。主要执业范围包括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具体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商业法、银行法、破产与清盘、楼宇管理、土地法、家事法、信托法、专业疏忽的诉讼、仲裁和调解等。英国CEDR认可调解员、英国仲裁协会会员、英国仲裁协会资深会员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会员。历任香港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香港保险业联会上诉审裁小组会员、香港大学法学院兼职讲师、香港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大中华事务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访问讲师等。


魏丹

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发展委员会委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获得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我国首位且迄今为止唯一的一位葡语法学博士。曾获巴西工业、外贸和发展部邀请,作为技术顾问多次参加巴西部长和中国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领导的技术磋商(包括贸易特别保障措施、大豆进出口检疫通关和生物燃料等)。


李焕江

中国澳门执业律师,力图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内地执业(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澳律师)澳门律师。海南国际仲裁院、珠海市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任仲裁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和金融法、房地产法、公证法、行政法及诉讼法。现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法学协进会会长、澳门特别行政区市政署市政咨询委员会成员、珠海市政府法律顾问、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澳门特区政府法律改革-行政程式法典检讨专责小组成员澳门法律工作人员联合会监事长及发起人之一、澳门律师公会大会主席团委员等。


李复甸

中国台湾地区中国文化大学法律研究所资深教授,教授科目包括国际私法、国际法、仲裁法、投资法、海商法等科目,中国台湾地区执业律师,国际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平潭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廊坊仲裁委员会等重要仲裁机构仲裁员。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台湾地区中华仲裁协会仲裁员及协会理事长、亚太地区仲裁联盟副主席、台湾地区国际私法研究会秘书长、中华国际法学会理事、台湾地区世新大学法学院创办人。曾任世新大学法学院院长兼法律学系及法律研究所主任、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研究教授。


马培德(Dr. Peter Malanczuk

德国著名国际法学者,现任香港大学客座教授、德国海德堡(Heidelberg)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巴厘国际调解与仲裁中心(BIAMC)创始人、顾问等。曾在联合国求偿委员会(UNCC)、海牙前南国际刑事法庭(ICTY)等案件中担任法律顾问或特邀专家,埃塞俄比亚委任的第一位仲裁员,参与海牙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求偿委员会,担任香港电信(竞争条款)上诉委员会委员等。曾为多家仲裁机构的在册仲裁员,包括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KLRCA); 中国台北仲裁协会(CAATaipei);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大韩商事仲裁院(KCAB)。曾任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学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院长,讲座教授、世界贸易组织法与争端解决中心创始主任等。


Andre Arul

新加坡执业律师,ARUL CHEW & PARTNERS的管理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信托、破产、兼并购、知识产权及国际投资。新加坡律师协会ADR委员会副主席,新加坡律师协会中立评估委员会成员,先后担任仲裁员、调解员,具有伦敦仲裁员协会会员,新加坡仲裁协会会员,马来西亚仲裁员协会会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认证仲裁员及调解员资质。


王宇清(Dr. Colin Ong QC

英国御用大律师,新加坡、文莱执业律师,大陆法系客座教授,现任泰国仲裁中心(THAC)国际顾问委员会主席、文莱达鲁萨兰仲裁协会(AABD)主席、区域仲裁机构论坛的主席以及亚太区域仲裁组织(APRAG)副主席、印度尼西亚国家仲裁委员会(BANI)顾问管理委员会成员、德国中欧仲裁中心(CEAC)委任委员会成员以及日本国际仲裁综合研究所(JIIART)顾问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资深会员(FCIArb)、马来西亚仲裁员协会资深会员(FMIArb)、新加坡仲裁员协会资深会员(FSIArb)、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特许仲裁员(CIArb)以及香港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IDRRMI)特许仲裁员。


Gary L. Benton

Gary Benton律所创始人,硅谷仲裁和调解中心(SVAMC)的创始人和主席,仲裁员、调解员,美国圣塔克拉拉大学和佩珀代因大学法学院教授。执业30多年,主要执业领域为国际贸易、私人投资、科技、知识产权及新兴产业领域。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CDR)成员、美国仲裁协会(AAA)商事委员会(复杂商事案件、公司法、高科技、通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等)成员、冲突预防和解决国际研究所(CPR)争议解决中立评估成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组成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知识产权争议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中心(SCIA) 仲裁员、美国商务仲裁协会(CCA)会员、特许仲裁人学会 (CIArb)认证仲裁员及会员等。先后在在洛杉矶和帕罗奥图的国际领先律所以合伙人身份执业,网络安全公司法务主管、西海岸国际仲裁机构及其北加州科技、媒体和通信集团的负责人。


Donahey, M. Scott

独立仲裁员、调解员,主要执业领域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包括专利侵权、商标、域名、联营协议、许可协议、经销协议、版权侵权等。20多年来在多家仲裁调解机构担任仲裁员、调解员、中立评估员和培训师,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调解中心调解员、滥用注册域名中立评估员,伦敦特许仲裁员协会国际仲裁员培训师,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仲裁仲裁员、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调解员,韩国商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日本商事仲裁协会仲裁员、波兰商会仲裁法庭仲裁员。曾任美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组主席、美国仲裁协会线上争议解决委员会主席、美国版税仲裁小组会员、加州北区联邦法院、加州第一上诉法院调解员。美国圣克拉拉大学法学院和美国金门大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


Yves Fortier, QC

加拿大Cabinet Yves Fortier律所创始人。主要执业领域包括商事、公司法、国际公法等。先后任职于加拿大法院和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历任加拿大大使及联合国安理会加拿大代表、加拿大律师协会主席、美国律师协会荣誉会员、伦敦国际仲裁院主席、世界银行制裁委员会主席、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执行委员会主席、加拿大枢密院成员。


Dr. Patricia Shaughnessy

斯德哥尔摩大学法学院教授、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副主席,斯德哥尔摩商法中心仲裁与研究部顾问。曾接受瑞典政府任命作为立法专家委员会成员参与瑞典仲裁法的修订,以及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的修订。先后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任司法助理、作为美国执业律师参与各类民商事案件,任夏威夷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等。


DR. PROF. EM JACQUES HERBOTS

比利时鲁汶大学的荣休教授,著名国际仲裁员,现为Herbots律所合伙人,主要研究和执业领域为国际合同法,具体包括国际建筑与货物买卖法。历任比利时布鲁塞尔法院副院长、国务院稽查官、比利时高级司法委员会委员。他同时是多家仲裁机构的认证仲裁员,包括国际商会(IC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比利时仲裁和调解中心(CEPANI)。


Noronha Goyos

巴西执业律师,Noronha Advogados律所执行合伙人,世界贸易组织 (WTO) 仲裁员,巴西政府国际贸易法顾问。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法、合同、国际贸易法、国际公法和法律冲突、国际仲裁和多法规国内和国际综合诉讼、综合性企业和贸易谈判和调解等。作为巴西政府特殊代表出席了1992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并于1993年成为巴西律师协会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委员会主席。曾任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GATT) 仲裁员,曾被委派为北京及上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IETAC)仲裁员及中国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SCIA) 仲裁员,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学会国际委员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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