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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司法局局长王卫东及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教授等一行莅临蓝海中心调研

来源:蓝海中心  日期:2022.12.09 人气:110 

12月8日下午,在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卫东的陪同下,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原最高院司改办副主任汪世荣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立法研究所所长朱继萍等一行莅临蓝海中心,就商事调解工作开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等进行调研。


蓝海中心副理事长李磊明结合调研提纲,向与会嘉宾详细介绍了蓝海中心自2019年以来商事调解、中立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的设立、运行状况、工作成效等做了简要介绍。


王卫东局长谈到,近年来,光明区同西北政法大学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合作,取得了一定实效。当前,光明区致力于建设光明科学城,对营商环境建设、纠纷化解机制构建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商事调解的需求更加强烈。但是,目前商事调解的市场知晓度、商事主体的接受度、专业化商事调解组织建设等诸多方面仍制约商事调解的发展。希望通过调研,与各界人士共同探讨商事调解的制度构建。


汪世荣教授就商事调解制度构建及具体实践给出建议。一是建立纠错机制,通过程序设计保障商事调解程序顺利进行;二是灵活发挥诉讼费用杠杆机制,法院通过诉讼费用预收,对诉前调解成功的商事调解组织,应该按照市场化调节给予应得的报酬,从而保障商调组织和商调员的专业性和积极性;三是大胆探索调解前置程序,可充分发挥深圳特区创新优势,尝试构建调解前置程序;四是加强商调队伍建设,商事调解员素质的提升是商事调解发展的关键因素,专业素质提升有利于商事调解成功率的提高,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朱继萍所长强调,商事调解方式有着自身独有的特点,同诉讼、仲裁有本质区别,调解应坚持自愿原则,通过行业规则的建立、信用文化的构建等发挥调解功能,从而促成调解。


座谈期间,与会人员就商事调解组织的成立标准、商事调解员资质取得与培训、商事调解市场化收费、商事调解协议的可执行力等具体问题充分探讨与交流。


光明区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陈丹、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人员殷晨、蓝海中心理事曾秋红和研究部部长刘桂菊、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郭雪迎等共同参加了调研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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